興安盟2024年事業(yè)單位專項人才引進(教育崗位)評估公告
為確保興安盟2024年事業(yè)單位專項人才引進(教育崗位)評估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有序進行,根據(jù)《興安盟2024年事業(yè)單位專項人才引進公告》,制定本評估公告。
一、評估對象
報考興安盟教育局、烏蘭浩特市教育局、阿爾山市教育局、突泉縣教育局、科右中旗教育局、興安職業(yè)技術學院引進崗位,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
二、評估形式
評估采用筆試和面試的形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滿分100分,筆試內(nèi)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筆試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考生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對不按規(guī)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40分,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筆試時間:2024年6月16日上午9:00-11:00??忌氃诳荚嚠斕?:20前持本人身份證、黑色字跡中性筆、2B鉛筆、橡皮等考試用品到達考場。
筆試地點:烏蘭浩特第一中學弘毅樓。
筆試成績將在興安盟人事考試網(wǎng)上公布。
(二)面試
1.面試形式
面試形式為講課和說課。講課、說課內(nèi)容為所報考學科教學內(nèi)容,題目在面試前由考官小組確定,并在備課前提供給考生。
備課、講課、說課所使用的教材由組織方統(tǒng)一提供。
考生在備課時應認真核對題目與報考崗位是否一致,否則后果自負。備課所需紙、筆均由組織方統(tǒng)一提供??忌坏脭y帶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手機等無關物品進入考場。
講課和說課時間共12分鐘,考生自行決定講課和說課的先后順序。面試時限12分鐘截止時,工作人員提醒時間到,考生須立即停止。一般說課時長3分鐘左右,講課時長9分鐘左右,中間不設提醒,考生須自行掌握好時間。(考生也可選擇先進行說課,以免因講課時間過長遺漏說課。)未進行講課或說課的,該項成績?yōu)?分。
2.面試語言
應聘英語教師崗位,面試須用英語作答;其他崗位,面試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普通話和規(guī)范漢字。
3.面試時間:2024年6月17日
4.面試地點:烏蘭浩特第一中學弘毅樓
5.面試流程
(1)候考??忌诿嬖嚠斕?:30前持本人身份證到烏蘭浩特第一中學弘毅樓四樓會議室報到??忌ㄟ^抽簽確定面試順序,按順序就座,并填寫面試登記表。
(2)備課。8:18各組第1號考生進入備課室,領取講課題目后開始備課,備課時間40分鐘。以后每間隔12分鐘按順序號進入備課室,依此類推。特殊情況提前或順延。
(3)面試。9:00各組第1號進入考場開始面試,面試時間12分鐘。以后每間隔12分鐘面試一人,依此類推。特殊情況提前或順延。
6.面試成績。每組評委的賦分,去掉面試總分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他評委賦分的平均分即為考生的面試成績。第3名考生面試結束后,前3名考生聽取面試成績;以后,考生面試成績在下一名考生面試后宣布。考生在等候分數(shù)期間,不得隨意走動、交談或向面試室張望;聽取完分數(shù)并簽字確認后,應立即離開考點。
所有考生面試成績將在興安盟人事考試網(wǎng)公布。
7.面試注意事項
(1)考生進入面試室首先報告自己的總順序號和學科。面試過程中,不得向評委透漏自己的姓名及社會關系,否則取消面試成績。
(2)面試開始后,評委、考生、工作人員全部封閉管理。
(3)因報到時間較早,請考生自備早餐。
(4)報考數(shù)學崗位的考生由組織方統(tǒng)一提供三角板。
(5)面試滿分100分,設最低分數(shù)線80分。面試成績低于8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評估成績
評估成績=筆試成績×0.4+面試成績×0.6。各項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評估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評估成績出現(xiàn)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shù)的,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面試成績也相同的,組織加試,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四、評估工作紀律
(一)考生須在面試當天按時到達候考室,遲到超過15分鐘的不得入場。
(二)考生不得攜帶任何通訊工具,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考生有違規(guī)行為的,取消評估資格。
(三)進入考點后,考生須遵守評估紀律,不得外出、隨意走動或大聲喧嘩,不得與其他考生或工作人員聊天,不得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評委或工作人員,不得擾亂考場紀律,不得拒絕、阻礙工作人員執(zhí)行公務,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已經(jīng)評估完的按零分處理。
(四)考生要遵守法律法規(guī),不得惡意捏造或故意散布謠言,擾亂人才引進秩序。對于煽動、串聯(lián)、幕后操縱他人進行信訪,蓄意捏造、傳播謠言的機構或個人,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信訪工作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嚴肅處理。查無實據(jù)、構成誣告陷害的,要追究相關考生責任,五年內(nèi)禁止參加各級各類招聘考試;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評委和工作人員應本著對考生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認真履行職責,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有關保密規(guī)定??荚嚻陂g,評委、工作人員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進入考試場所。要切實做好考試的保密工作,對造成泄密的,要按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六)凡評委或工作人員與考生有屬于國家規(guī)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實行回避。
(七)考場對通信信號進行屏蔽。
(八)在公布面試成績后,將進行體檢、考察與提檔工作,請考生留意網(wǎng)站公告,保持通訊暢通,提前安排好時間。
五、紀律監(jiān)督
紀檢等有關部門將對面試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如發(fā)現(xiàn)面試工作中有不妥之處或不當行為,及時提出并予以糾正。此次面試工作接受全社會監(jiān)督。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82-8268655(盟教育局機關紀委)
六、其它事宜
本公告由興安盟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經(jīng)盟教育局研究后另行決定。
附件:考生筆試規(guī)則
2024年6月6日